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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第三届成都市学生“写经典、画经典”

文章来源: 未知 作者: admin 发布者: admin 发布日期:01-12
 

各区(市)县语委、教育局,高新区社会事业局,各市属高校、直属(直管)学校:
    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“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”战略任务,积极响应并实施构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目标,引导全市青少年 热爱祖国传统文化,熟悉、亲近经典,培养青少年丰厚的人文素养和审美情趣,市语委、市教育局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市学生“写经典、画经典”活动,现将开展活动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    一、大赛宗旨
    通过写经典、画经典,引导全市学生共筑中国梦,热爱中华传统文化,熟悉、亲近经典,提高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和人文素养,增强民族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心,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。
    二、大赛主题
    书画呈经典,共筑中国梦
    三、组织单位
    主办单位:成都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、成都市教育局
    协办单位:各区(市)县语委、各区(市)县教育局
    承办单位:成都市龙舟路小学
    四、参加对象
    大赛设置A组(小学1-3年级学生)、B组(小学4-6年级学生)、C组(初中、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)、D组(高校学生)4个组别。每个组别包括书法、绘画。
    五、大赛具体事项
    (一)作品上报数量。各区(市)县每个组别可推荐20件书法作品(含软笔、硬笔)、15件绘画作品,或总计105件作品,市直属学校、市属高校各组别可推荐5件作品,参加全市比赛,参赛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    (二)比赛时间安排和组织方式
    1.学校初赛。9月30日前,各区(市)县、直属(直管)学校要广泛宣传发动,组织现场比赛。及时将活动方案及《第三届成都市写经典、画经典大赛初赛方案情况统计表》(见附件1)及组织联络员报市语委办。
    2.区(市)县现场比赛。10月20日前,各区(市)县组织组织现场比赛,市语委、市教育局将根据区县及学校上报现场比赛方案进行巡查。
     3.作品报送:截止11月10日前,各区(市)县、市直属(直管)对初赛作品进行评选后,报送参赛作品。作品须按组别(A组、B组、C组、D组)类 别(软笔、硬笔、绘画)分类登记上报,登记表需上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各一份。本次大赛只接受区(市)县语委、教育局及市直属学校报名,不接收个人、非市 直属学校及社会团体报名。
    作品报送时须同时上报本地、本学校开展比赛情况信息及《成都市学生写经典、画经典大赛各区(市)县参赛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2)、《成都市学生写经典、画经典大赛各区(市)县参赛作品登记表》(见附件3)。
    4.全市评选作品:11月20日前,市语委、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评委,对上报作品进行评选。
    (三)作品规格及评审原则
    1.书画内容要求。书写作品内容以中华经典诗文为主,书写字数不限,但须为完整的段落或句义完整的一个或几个句子。画经典作品须围绕中华经典内容,绘画形式不限。
    2.书写经典作品规格。软笔(毛笔)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,书体可从楷书、隶书、行书中任选一种;硬笔(钢笔,A组可使用铅笔)作品尺寸不超过A4纸;儿童绘画作品尺寸不超过4开,国画作品尺寸不超过4尺3开。上报作品一律不得装裱。
    3.参赛选手必须填写《参赛作品登记卡》(附件4)并牢固地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。其中指导教师只能填写1位,并在比赛各个阶段保持一致。参赛报送作品加盖组织单位印章。
    4.书法及绘画作品内不得出现繁体字、异体字、错别字等不规范汉字。如发现作品中有不规范汉字,则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    (四)表扬奖励
    1.奖项设置。设学生作品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,按照组别和软、硬笔作品比例分别评选;设“优秀组织单位奖”,根据组织现场比赛情况、参赛学生人数比例及报送作品质量等评选。
    2.表扬方式。向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发证书,并发文公布获奖名单。相关信息将刊登在成都市语言文字网及相关网站(www.cdyywzw.com)。
    六、工作要求
     (一)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推动。本次大赛活动重在积极参与,各区(市)县、各学校要全面部署发动,要鼓励每所学校、每名学生积极参与,学生可根据自 身特长爱好,选择参加书写或绘画,也可两样都参加。及时发现典型事例和先进经验,使比赛成为本地区、本校教学经验的总结和成果展示过程。
    (二)周密部署,精心组织。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,结合实际确定本赛区比赛的组织方式,严格遵照比赛规则,组织好有关赛事和安全工作,确保大赛产生良好的社会效应。要注意搜集、整理比赛报名统计信息、相关文件及新闻报道、比赛音频和视频资料等。
    (三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加强监督。上报参赛作品必须是区(市)县组织现场比赛后参加的作品,由区(市)县教育局加盖公章确认,参赛上交作品必须是学生本人作品,如果发现作弊行为,将取消其参赛资格,对上报学校进行通报批评,对所属区(市)县取消评优资格。
    (四)本次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,作者享有署名权,市语委办及各赛区组织机构享有使用权。
    作品报送地址:成都市龙舟路小学(糍粑店街93号);邮编:610021;联系人:贺敏 18081103310;邮箱:xjdhjd2012@163.com。
    市教育局、市语委联系人:袁翠蓉;联系电话:61881673。
    特此通知。
    
    
    
         成都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        成都市教育局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3年8月20日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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